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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年07月02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酒市交〔2018〕256号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0日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围绕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坚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学法用法为重点,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加快行业转型升级等各项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酒泉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明确在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地方立法等重大决策中实施法定程序的标准和步骤,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把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2.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结合《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细化规范,保障正确、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同案异罚”、“异案同罚”和违反公平正义原则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机关自我约束,减少权力寻租机会,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质量。立足改革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制度需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4.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积极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改善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积极对接省厅及政府相关部门,推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尽快上线运行,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80%“一网通办”。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程招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信息库,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重点对执法案卷、治超执法、学法用法等开展1-2次随机检查,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6.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精准放权”“协同放权”的要求,进一步精简、下放交通运输项目审批权限,使交通运输项目审批权限与建设事权相适应,突出放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结合市政府减证便民工作要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同时,认真梳理规范交通运输项目审批环节、要件、时限和责任人,科学设计,全程留痕,进一步优化简化交通运输项目审批流程,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高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

  7.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全市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意见,整合运政、路政、海事执法资源,明确职责分工,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市、(县、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跨行业综合执法试点。努力形成机构设置科学、职能配置合理、运作协调高效、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8.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各单位每年要至少安排两次相关法律专业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系统制定本单位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立足执法实践,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重点加强对新进执法人员的入职培训。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利用网络技术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轮训,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工作。

  9.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的要求,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与省级行业应用系统的软硬件对接建设,逐步建立以执法协同办案、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执法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为支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联网治超、非现场执法、执法案卷在线制作等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0.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评。对照《酒泉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就下一步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做出安排。

  11.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执法单位普法职责任务,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运管部门以出租车、网约车经营为重点,路政部门以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和路产路权保护为重点,交通工程质监部门以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2.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普法阵地优势,利用场站、车站、服务区、收费站、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栏、电子屏、可变情报板等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治知识。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工作的感召力。

  13.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针对性,力求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将宪法学习宣传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全行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利用“12.4”宪法日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宣传专题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4.建立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执法检查作为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促进规范执法各项措施落实的重要抓手,按照“双随机”原则,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案卷评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深入组织开展检查,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树立良好行业形象。